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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好知识产权的“盾”和“矛”


  本届高交会,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成为主办单位之一。一面由代表我市308份高新技术发明专利证书砌成的恢宏别致的“知识产权墙”,更是成为本届高交会的一大亮点。它代表了政府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,代表了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需求,更代表了参会各方的共同愿望。据悉,在高交会的以后几天,还有参展团签署保护知识产权公约、中外知识产权高层对话等一系列活动。

  近年来,我国企业在众多领域遭受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可谓“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”,诉讼标的动辄以数亿元人民币计。在外国企业运用专利权、商标权等手段对我国企业进行围追堵截时,我们许多企业仍旧处于“意识不够、水平不高、能力不强”的状态,自己的“核心技术”不懂得以法律手段去保护,而无视人家的权利、随意侵权的现象也有发生,因此而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、丧失市场的案例并不鲜见。

  在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,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国际市场上的主要竞争手段之一。两军对峙,我们不用,人家用了,我们就会吃亏,等到溃败下来再去总结经验教训,那昂贵的学费实在交不起啊!为了保护自己、发展自己,我们的企业应该拿起这个工具来,将这块“盾牌”打造得坚实些,再坚实些,从容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,切实维护企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安全。

 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。面对外国企业对我们大举实施的“知识产权”扩张战略,我们不仅要主动挡起避害之“盾”,更要积极举起这柄趋利之“矛”。企业的研发、生产、营销策略应该立足于自身的创新,不仅要加快更新、提高核心技术,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,而且要将拥有的“核心技术”形成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利,形成现实的生产力,形成主导市场的力量,将这支打开国际市场的“矛”,锻造得锋利些,更锋利些。

原作者:

金文蓉

来 源:

深圳特区报 2004年10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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